借书证办理及使用规则
1、借书证的办理
(1)校内读者的校园卡即为借书证,每年新入校的正式在册学生和事业编制教职工在办理校园卡之后,图书馆将统一开通借阅权限,无需到馆办理。
(2)交流生、访问学者、留学生等如需开通借阅权限,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院系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3)我校校聘和院聘教职工,如需开通外借权限,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持证人离校时,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来馆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如有未还书刊及欠费,由所在单位催还或索赔,无法追回或索赔时,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4)学校各院系单位自行招收的各类型交流生、培训班学生,图书馆只开通书刊阅览权限。如需开通外借权限,需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经图书馆批准后,参照《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执行。
(5)本馆暂不面向校外人员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62511364,邮箱:zhengkaguanli@ruc.edu.cn。
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
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
图书馆资源使用协议书
2、证卡的使用
(1)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借阅权限见《图书借阅规则》。
(2)图书馆借书密码为微人大密码。密码忘记,可以通过绑定的邮箱和手机号至 https://v.ruc.edu.cn/forget此网址快速重置密码。
(3)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若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暂停入馆权限一周。
3、入馆验证
(1)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卡即为借书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和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按照规定使用校园卡,凭卡通过门禁闸机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卡,一经发现即扣留该卡,并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参见《校园卡持卡人须知》。
(3)读者使用过期的证卡入馆,一经发现,即行收回,暂停入馆权限。
4、挂失和补证
读者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及补证;读者持有的旧版借书证如果丢失不再办理补证,只可开通新版校园卡。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证卡持有人承担责任。
5、离校手续
(1)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聘用期满、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须到图书馆自助借还机或一层总服务台归还图书并清缴欠款。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