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书证的办理
(1)校内读者的校园卡即为借书证,每年新入校的正式在册的学生在办理校园卡之后,图书馆将统一开放借阅权限,学生无需到馆办理。
(2)交流生、访问学者、留学生等办理借书证,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院系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开通借阅权限。
(3)事业编制教职工需持已办理的校园卡和工作证,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开通借阅权限。
(4)我校校聘和院聘教职工,如需开通外借权限,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派专人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开通借阅权限。持证人离校时,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来馆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如有未还书刊及欠费,由所在单位催还或索赔,无法追回或索赔时,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
(5)学校各院系单位自行招收的各类型交流生、培训班学生,图书馆只开通书刊阅览权限。如需开通外借权限,需由院系单位提出申请,经图书馆批准后,参照《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执行。
(6)本馆暂不面向校外人员办理借书证和阅览证。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6:30
联系电话:62511364,邮箱:zhengkaguanli@ruc.edu.cn。
关于校内非事业编制教工、非全日制学生及校外人员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管理办法
图书馆资源使用申请书
图书馆资源使用协议书
2、证卡的使用
(1)读者利用图书馆的借阅权限见《图书借阅规则》。
(2)图书馆借书密码为微人大密码。密码忘记,可以通过绑定的邮箱和手机号至 https://v.ruc.edu.cn/forget此网址快速重置密码。
(3)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暂停入馆权限一周。
3、入馆验证
(1)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卡和图书馆阅览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和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按其规定使用;凭证通过门禁机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书证和阅览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证卡,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进行相应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参见《校园卡持卡人须知》。
(3)读者使用过期借书证、阅览证一经发现,即行收回,暂停入馆权限。
4、挂失和补证
读者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挂失及补证;读者持有的旧版借书证如果丢失不再办理补证,只可开通新版校园卡。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校园卡、借书证持有人承担责任。
5、离校手续
(1)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聘用期满、休学、退学、出国、进修结业等),须到图书馆自助借还机或一层总服务台归还图书并清缴欠款。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